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按照培养方案及《苏州工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苏工研〔2025〕8号),现就202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202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1.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是国家、学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参加专业实践。
2.专业实践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时长、实践内容、实践要求应遵照本学位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专业实践总时长一般不少于1年,其中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的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3.专业实践的接收单位和行业导师应为学校正式签约、聘任的企业单位及行业导师,专业实践的指导和管理由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导师共同负责,执行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协议。
4.研究生应遵守学校和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习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按照专业实践计划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积极向产业导师和校内导师汇报专业实践进展情况。对无故不参加专业实践、弄虚作假、资料不齐全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者,答辩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三、专业实践具体工作安排
专业实践工作依托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分为实践基地库和行业导师信息维护环节、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入站与专业实践月度报告录入、出站与专业实践考核四个环节,在专业实践工作开展以前学院应召开专业实践动员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7月5日前,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维护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信息,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研究生处审核。
2. 7月5日前,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将行业导师指定给研究生,形成匹配关系。
3. 7月15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工作-专业实践”模块,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
4. 9月1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完成专业实践派送工作。
5. 研究生开始专业实践后,须按月提交专业实践月度报告,月度报告经行业导师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完成专业实践后须在系统内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最终形成纸质版《苏州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6. 2027年10月30日前,各培养学院完成专业实践考核。
苏州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