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流程,保障课程考核结果准确完整,确保教学材料规范存档与高效利用,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及教学材料归档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1.2026年春季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均须在2026年8月1日前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录入提交。
2.在读研究生已完成的培养环节由二级学院根据培养实际,组织并完成考核后,通知学生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申请学分,上传附件,由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管理员进行审核。
二、教学材料归档时间
任课教师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将课程归档材料,分类存档,注意保持存档材料完整性。
各二级单位须在2026年9月15日前将所有本单位2026年春季研究生课程及已完成培养环节的教学材料归档。
二、归档材料清单(各一份,按顺序排序)
序号 | 课程材料存档内容 | 备注 |
1 | 课程教学大纲 | |
2 | 课程教学进度表 | |
3 | 试卷命题审核表/课程考核方案审核表 | |
4 | 考核方案(试卷样卷、期末论文等形式) | 试卷A、B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各1份 |
5 | 期末及平时过程考核(试卷、论文等) | 按学号排序 |
6 | 研究生平时成绩记载表 | |
7 | 研究生期末成绩登记表 | |
8 | 研究生课程教学分析表 | 须签名 |
9 | 考场情况记录表 | 有组织考试的需要 |
三、教学材料归档要求
1.依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的课程考核材料均需归档。
2.所有课程考核材料都按教学班由开课单位负责审核验收并保存,任课教师负责所承担课程的课程考核材料的完整并按时提交归档。归档时须做到存档目录完备、存档材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标识明晰、摆放有序。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3.各类教学检查、评估等工作,凡涉及跨学院(纸质)档案调阅工作的,存档单位需配合相关学院(部门)的查档、调档要求,调档单位在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归还所调档案至原档案存放单位。
4.部分档案材料若以电子稿存档,须在存档目录中进行备注。特别注意做好档案室及归档材料的防护措施,防止档案材料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
研究生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