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科:
为加强学科建设管理,检验建设成效,持续提升建设水平,根据《苏州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苏工研〔2025〕15号)和《苏州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考核实施细则》(苏工研〔2025〕15号)有关规定,学校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高原学科第三年度考核暨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对象为《关于公布常熟理工学院高原(培育)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常理工研〔2023〕4号)(附件1)中公布的10个立项学科:教育学(0401)、中国语言文学(0501)、机械工程(0802)、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生物工程(0836)、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设计学(1403)。
二、考核内容
围绕学科方向、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维度,对照《苏州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考核实施细则》(苏工研〔2025〕15号)(附件3)中的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各学科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
三、统计时间
本次考核成果统计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成果认定以实际产生、正式发表、合同签订或上级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四、材料报送
各学科需组织填报《苏州工学院高原学科年度考核表》(附件4),并准备相应佐证。请于2026年6月2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版:考核表(须经签字、盖章)及佐证,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知新楼312室);
电子版:PDF格式考核表(须经签字、盖章)及PDF格式佐证,发送至电子邮箱yjsy@szut.edu.cn。
学科建设办公室将于6月底组织统一考核。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科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所提交材料须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成果与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学科团队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学科立项(2023年6月14日)后新进校的专任教师可择优纳入团队。
附件:1.关于公布苏州工学院高原(培育)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
2.苏州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3.苏州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考核实施细则
4.苏州工学院高原学科年度考核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