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协助导师熟悉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助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生处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采取“校院联动”的导师培训机制,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各级培训互为补充,确保政策落实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
校级培训具体安排见此通知,院级培训请各学院按要求开展。
二、培训对象
苏州工学院2025年招生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培训时间
校级培训时间:9月11日,上午 8:30-12:00
院级培训时间:9月30日前
四、校级培训内容
时间 | 地点 | 活动安排 |
9月11日 | 乐之厅 | 研究生开学第一课暨导师第一课 |
9月11日 | 乐之厅 | 学术道德讲座 |
9月11日 | 乐之厅 | 签署诚信承诺书 |
其他环节另行通知 |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培养单位应明确导师培训的意义和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好此次培训。导师因课程冲突需请假的,需提前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严格纪律,发挥实效。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导师,参会人员须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
3.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院级培训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提交至研究生处(知新楼117)备案。总结应包括培训负责人、主题、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参加人员、效果及活动图片等信息,同时可提出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建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52251700
办公地点:知新楼117室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