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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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9-08 作者: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现将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班主任等为工作人员。

    二、审查对象

        2025级全体研究生新生。

    三、审查内容

    做好新生相关信息核查,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毕业证书等材料与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录取登记表纸质稿进行逐一比对检查;做好人像比对,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毕业证书、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登记表纸质稿中的照片进行比对。对存疑信息进一步核实,严防冒名顶替。

    四、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核查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无纸质档案的,需在《苏州工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对应项目中注明(学生纸质档案只能由学院专门工作人员开启并核查,学生本人不得打开档案袋)。

    2.工作人员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毕业证书等材料与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录取登记表纸质稿等资料进行核对,并严格做好人像比对。

    3.审查结束后,学院整理好学生纸质档案,须妥善保管,并汇总填写《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和《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

    五、审查结果及处理

    1.各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核查,必要时与前置毕业院校联系核实。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审查,另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由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负责,落实责任。

    3.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及时间安排打印盖章后扫描PDF,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y@szut.edu.cn

    4.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附件1)电子板、《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并将电子稿打包以“XXX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命名发送研究生邮箱yjsy@szut.edu.cn

     

    苏州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9月8日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苏州工学院知新楼313

       邮编:215500

       电话:0512-52251699

       邮箱:yjsy@sz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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