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现将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班主任等为工作人员。
二、审查对象
2025级全体研究生新生。
三、审查内容
做好新生相关信息核查,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毕业证书等材料与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录取登记表纸质稿进行逐一比对检查;做好人像比对,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毕业证书、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登记表纸质稿中的照片进行比对。对存疑信息进一步核实,严防冒名顶替。
四、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核查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无纸质档案的,需在《苏州工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对应项目中注明(学生纸质档案只能由学院专门工作人员开启并核查,学生本人不得打开档案袋)。
2.工作人员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前置毕业证书等材料与全日制新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单、录取登记表纸质稿等资料进行核对,并严格做好人像比对。
3.审查结束后,学院整理好学生纸质档案,须妥善保管,并汇总填写《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和《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
五、审查结果及处理
1.各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核查,必要时与前置毕业院校联系核实。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和体现教育公平,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审查,另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由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负责,落实责任。
3.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及时间安排打印盖章后扫描PDF,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y@szut.edu.cn。
4.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附件1)电子板、《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苏州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并将电子稿打包以“XXX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及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命名发送研究生处邮箱yjsy@szut.edu.cn。
苏州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