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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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制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9-18 作者: 点击:

    培养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管理工作,依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纸质《苏州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填报

    全体202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个人研究方向与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苏州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课程设置学分要求严格按照对应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本计划书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研究生本人、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各留存一份,完成签字审批后交由学院统一归档。

    2.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开展课程计划线上填报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9月22日-24日

    系统操作路径:【培养管理】—【课程计划管理】—【完善课程计划】

    【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学生完成学期注册、已指定导师,学生方可进行系统课程计划填报。

    (2)必选课程、必修环节系统将自动带入课程计划,学生不可删除;学生仅可自主增删非必选课程、非必选必修环节,分组课程须满足培养方案分组学分要求。

    (3)完成课程计划维护核对无误后提交,依次经导师、学院秘书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课程计划定稿。

    (4)后续确需调整课程计划,须在系统提交申请调整课程计划,经导师、学院秘书、研究生处逐级审核通过方可生效,必选课程、已修课程不允许删除。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全体202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督促导师切实履行指导责任,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制定培养计划,按时完成线上线下全部工作。

    2.《苏州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由各学院在原有格式基础上根据本专业特点调整后发给学生。

    3.学生务必于9月24日系统关闭前完成课程计划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课程计划制定功能,影响后续选课及培养环节开展。如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向学院研究生秘书反馈。

    4.学院收集整理纸质版培养计划书,完成学院审批后,报送研究生处存档(每生1份)。

    5.培养计划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随意变更;确因研究方向变动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履行系统调整申请审批手续。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2251700

     

     

    苏州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9月18日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苏州工学院知新楼313

       邮编:215500

       电话:0512-52251699

       邮箱:yjsy@sz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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