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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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0-30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苏州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的2025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及档案不到校的除外)。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一)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31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36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0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17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30

    (二)奖励标准:

    本次参评对象均为研一新生,不设等级,按6000元/人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前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含警告)仍未解除者;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延长学习年限者。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2日-11月5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学业奖学金管理-新增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自主申请,申请理由从德、能、勤、绩方面阐述;

    2.导师与学院审核(11月6日-11月13日):研究生导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导师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组织评审,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

    3.学院公示(11月14日-11月21日)各学院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y@szut.edu.cn,纸质材料由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管理科(知新楼313);

    4.学校审定与公示(11月22日-11月30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于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单位评审流程开展工作,确保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杜绝弄虚作假。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苏州工学院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各学院可以评审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2:《学业奖学金各级审批步骤(二级学院)》

    联系人:李佳胜,52251699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苏州工学院知新楼313

       邮编:215500

       电话:0512-52251699

       邮箱:yjsy@sz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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